沅陵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網上公示(食品安全監管2024年3月29日——4月8日)

沅陵縣(xian)百姓中(zhong)央政府住戶網絡(luo) m.58chengcheng.com 🦹 發布了事(shi)件:2025-04-09 11:03 ▨

處罰對象 案件名稱 違法主要事實 處罰種類和內容 處罰依據 作出處罰決定部門 處罰時間 處罰文號 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沅陵縣果寶記商行二店 沅陵縣果寶記商行二店未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案 當事人未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在網上從事食品經營,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8元;2.處罰款5000元 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 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沅市監罰決﹝2024﹞29號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6790104000622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沅陵支行)
沅陵縣世紀聯華便利店 沅陵縣世紀聯華便利店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農產品案 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農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 1.對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的行為給予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0元;3.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農產品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 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沅市監罰決﹝2024﹞30號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6790104000622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沅陵支行)
沅陵縣酉水苗家肉制品加工店 沅陵縣酉水苗家肉制品加工店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曬蘭肉案 當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曬蘭肉,違反《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項 1.沒收違法所得1232元;2.處罰款5000元 依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沅市監罰決﹝2024﹞31號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6790104000622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沅陵支行)
沅陵縣優可滋烘焙店 沅陵縣優可滋烘焙店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當事人銷售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 1、沒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紅絲絨蛋糕3盒,黑森林蛋糕3盒;2、沒收違法所得528元;3、罰款10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沅市監罰決﹝2024﹞20號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6790104000622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沅陵支行)
沅陵縣張美秀南雜店 沅陵縣張美秀南雜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當事人購進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經營的“老干媽牌風味豆豉油制”7瓶、“醇香牛油火鍋底料”9包、“湯魚調味料”2包、“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鮮調味料”11包、“大橋雞精調味料”4包超過保質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 1、給予警告;2、沒收超過保質期食品“老干媽牌風味豆豉油制”7瓶、“醇香牛油火鍋底料”9包、“湯魚調味料”2包、“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鮮調味料”11包、“大橋雞精調味料”4包;3、罰款5000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沅市監罰決﹝2024﹞40號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6790104000622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沅陵支行)